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药学会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的通知精神,由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主办的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定于2018年11月23~25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同期举行)。会议将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领导以及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医药学学者、科研院所专家、医疗机构代表、企业负责人等千余人出席,根据会议筹备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活动安排
(一)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11月24日上午9:00-10:30)
1.嘉宾致辞;
2.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总结;
3.颁发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信息管理优秀单位和信息管理优秀个人、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科技传播优秀单位、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药学科普之星、优秀结题成果等奖项;
4.中国药学会理事长孙咸泽讲话。
(二)专题报告(11月24日上午10:30-12:00)
(三)同期其它活动安排
1.学术论坛
论坛一:药物临床应用与前沿发展论坛
(11月23日 14:00-17:00)
论坛二:药学服务经典案例分享
(11月24日 13:30-17:00)
论坛三:中药临床药学工作与实践论坛
(11月24日 13:30-17:00)
论坛四:医药政策与药学实践论坛
(11月24日 14:00-17:00)
论坛五:第一届医药信息研究与利用研讨会
(11月25日 9:00-12:00)
论坛六:科技传播与药学服务论坛
(11月25日 8:30-12:00)
2.“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系列科普活动之“药师您好”科普作品展演(11月24日 19:00-21:00)
会议详细日程安排,请参见附件1、附件2或报到时发放的大会指南。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所属分网负责人;网员医院领导、药学部主任、信息科主任、信息员(各1名)以及药学专业相关人员。
三、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会议代表11月23日报到(8:00-22:00),参加药物临床应用与前沿发展论坛的代表请于11月23日12时前报到。
地点:南京国际青年会议酒店(南京市建邺区邺城路8号)。
四、收费标准和方式
(一)收费标准
1.报名出席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的参会人员,可免费参加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相关活动;
2.出席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的网员医院代表、2018年度优秀药师,交纳会务费800元/人(含食宿费),非网员医院代表会务费1500元/人(含餐费),住宿费自理,会议服务保障至11月25日中午;
3.各分网负责人(仅限1名),参会期间免费;
4.11月10日前缴纳会务费的代表,优先安排主会场酒店住宿,并在报到注册时领取发票;现场缴费,只开具收据,发票将在会后一个月内用快递寄出。汇款后必须将《汇款回执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shinan@cmei.org.cn,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缴费方式
1.在线缴费
可登陆http://hy.cmei.org.cn点击参会报名、缴费;微信扫描会议二维码报名、缴费(微信支付),支付宝扫描会议二维码报名、缴费(支付宝支付),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会议二维码报名、缴费(微信、支付宝支付均可)。
(参会二维码)
2.电汇缴费
收款单位: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帐 号:318156013207
电 话:010-65660788-112、183 财务部
3.现场缴费
现金、刷卡、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4.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药学会所属分网协助组织好本省代表报名工作,于11月10日前在线报名,或将《信息网工作会议报名表》(附件4)发送至fengyingying@cmei.org.cn。
2.11月23日报到期间(8:00-22:00),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南京南站设有接待服务,代表也可自行前往。
3.获得各类表彰的代表,报到时请与会务组取得联系,做好颁奖前的准备工作,获奖者请着正装上台领奖。
4.按照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授予参会代表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Ⅰ类学分6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郎家园18号楼恋日国际大厦403室
邮 编:100022
联系人:刘玉、冯莹颖、刘晓华
电 话:010-65660788-181、150
传 真:010-65661656
E-mail: fengyingying@cmei.org.cn
附件:
2.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及同期活动安排
3.汇款回执表
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