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药学会章程》相关规定,最终选出符合推荐条件的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候选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648026
电子邮箱:dlpamshc@163.com
来信请寄: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街道星海佳时科技园A座312室。
邮政编码:116000
大连市药学会
2025年4月7日